郑州市第四十四中学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师1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发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有特色、有内涵、现代化学校为目标,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办人民真正满意的学校。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与数量
(一)大学生岗位(17人):
初中:语文1人、英语1人、地理1人
高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美术1人、
物理1人、政治1人、生物1人、历史1人、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1人 、 播音主持1人、
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1人。
(二)在职教师岗位(2人):
高中:数学1人 、英语1人。
共计:19人。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1、2012、2013、2014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2、在职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相应初、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具有相应专业的初、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主持、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具有相关岗位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在职教师除了具备大学毕业生报名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中学教学工作,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男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从事中学对应专业一线教学工作1年(含一年)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1日—13日
上午9:00---下午5:00
报名地点:郑州市第四十四中学(京广路与永安街交叉 口向西100米)
附近公交:20路、40路、57路、210路、81路、603路、B21路等。
报名提交材料:
(1)大学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②在岗教师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教学经历证明。
(2)在职教师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教学经历证明。
(3)个人简历2份。
(4)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每个学科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达不到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批准,招聘指标递减或取消。审查结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参与,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的依据,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如果经过面试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的考生达不到1:3的,从该学科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递补仍达不到1:3要求的,减少该学科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2、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六)考核
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 68750508 68737959 68737958
监督电话:0371- 66962327 0371-67185381
邮 箱:zz44zgkzp@126.com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