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荥阳市公开招聘60名高级中学及职业学校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共计60名,其中普通高中47名,职业学校13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 普通高中教师47名 其中:语文7名,数学8名,英语8名,物理2名,化学10名,生物4名,历史2名,地理6名。 (二) 职业学校教师13名 其中:交通运输与车辆工程专业3名,音乐类3名(舞蹈),学前教育2名,机电2名,市场营销1名,土木工程1名,旅游1名。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中教师主要面向全国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招聘;职业学校教师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四)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应具有相关专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不做硬性要求); (六)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报考普通高中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七)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八)符合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荥阳市纪委、人社局、编办、教体局及相关用人单位领导及学科专家等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此次的招聘活动。考官组由招聘小组临时抽调,在面试前临时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7年荥阳市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及职业学校教师实施方案》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教育信息网站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3月16日—3日17日,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楼108室) 3月22日—3月23日,河南大学(老校区科技楼一楼) 咨询电话:0371—64629331;0371—60252068 3.报名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2015、2016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2017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普通话证、学生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为所招聘科目相关教材。试讲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根据试讲和答辩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及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荥阳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共同组织拟聘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体局共同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为3年。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手续办理时必需取得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职业学校教师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四)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64662233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