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现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龙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的监督下,由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8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出生年月: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1.初中教师职位36名: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2名、物理3名、化学1名、政治4名、历史1名、地理3名、美术3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4名。
2.小学教师职位114名:语文29名、数学35名、英语23名、体育11名、音乐8名、美术8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8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30。
3.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报考语文、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①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准考证
③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
⑤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⑥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7)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
(4)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2.面试办法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学段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示”专栏公示。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体检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 、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213845 65156602
监督电话:63255573
附件:
1.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2.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龙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