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农村体音美专任教师、幼儿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
(一)招录高中教师50名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后出生)。
2、招录专业名额
语文7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6名、化学3名、生物3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3名、信息技术2名、心理咨询2名。
(二)招录农村体、音、美专任教师30名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后出生)。
2、招录专业名额
体育10名、美术10名、音乐10名。
(三)招录幼儿专任教师20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4)具有相应的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年龄要求26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报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宁陵党建、梨乡宁陵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1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提供)三份,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板一寸照片6张。
4、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结果采用张榜公布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免于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候考。
(2)面试根据不同专业进行说课演示,总分100分。免于笔试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按照笔试成绩最高分参加面试。
报考的专业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办)等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即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与现任高中教师同等待遇,根据缺编情况招录教师全部分配到我县两所高中任教。
2、招聘农村体、音、美专任教师
公示期满无异议,全部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县财政预算,聘用期间享受同等教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幼儿专任教师
公示期满无异议,分配至乡镇中心幼儿园或县直几所幼儿园任教,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县财政预算,聘用期间享受同等教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间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本次招录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招录教师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由人社局负责牵头,教育、编委、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参与,明确职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执行有关政策,严格工作程序。招录工作中要实行阳光操作,积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3、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在招录考务工作中,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党政纪处理;对违反招录纪律的报考人员给予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处理。
未尽事宜由宁陵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0-7826058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