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8日至1997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及《时间安排及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5年4月3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3日22: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校医岗位可以兼报卫生系统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处办理退费手续)。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人力社保局可以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已经开考的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到15:00
(二)笔试。
1、教师岗位(不含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及专业知识考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8日8:00至4月30日18:00。
(1)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教育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4月30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专业知识考试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4月30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考试×40%+专业知识考试×60%
2、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20日8:00至5月23日18:00。
1、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5月23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时间:5月23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校医岗位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50%+技能考核×5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报名网址通知的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教师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校医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八)聘用。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所要求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电话:022-86815819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附件:1、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zip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时间安排及政策指南
时间安排
教育卫生系统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2日16:00
教育卫生系统缴费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3日22:00
教育卫生系统改报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15:00
教育系统(不含校医岗位)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8日8:00—4月30日18:00
教育系统(不含校医岗位)笔试时间:201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教育系统(不含校医岗位)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时间:2015年5月14日,登录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及卫生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5月20日8:00至5月23日18:00
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及卫生系统笔试时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及卫生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时间:2015年5月28日,登录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政策指南
1、双学位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条件如何认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条件以辅修及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及学位证书证明。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普通高等教育不包括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不可以报考。
3、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报考北辰区教育系统校医岗位的考生是否可以报考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如同时满足报考北辰区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及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要求,可以兼报,无需额外支付笔试费用。(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除北辰区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外,其他岗位均不可兼报。
如同时通过笔试,进入面试,需于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时向招考部门说明;如同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需于体检前选择岗位,选择后不可更改。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点击查看)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6、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90元/人,面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处办理退费手续)。
8、资格复审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还要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本科学历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去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如何取得?
考生须提供个人学历的学信网验证报告,请登录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点击网址查看),进行零散查询。输入个人毕业证上的证书编号,个人姓名,查询码及验证码(查询码获取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将查询后的验证结果打印,于现场报名时提交(请注意打印的内容标题应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
10、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2010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11、体检工作都有哪些规定?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机构加盖公章。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初检、复检、鉴定不得在同一体检机构进行,且承担复检或鉴定任务的体检机构必须属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
12、如何进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3、分配及工资待遇等的问题
此次招聘的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部门内各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
14、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终身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